山西运城市墙体广告发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巩固运城市治理欠薪工作成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职工收入合理增长,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运城市所有用人单位,重点为使用劳动者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煤矿企业的专项检查由省煤炭工业厅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工资、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规模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遵守工时及带薪年休假规定落实情况;高温津贴、艰苦岗位津贴等津补贴制度落实情况;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办法是:全面采集、审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按照日常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集中对本辖区内的重点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走访职工或召开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对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执法程序及时处理。
劳动监察部门将继续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额预存人工工资工作,了解工程项目开工情况,对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开工的项目进行劳动监察,预防群体性讨薪事件发生。发现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违法项目,劳动监察部门将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停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