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公证处公证员办证细致
2015-06-30 10: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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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墙体广告 近年来,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时出假证明或冒名顶替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杜绝此类现象,通江县公证处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认真细致,识别假象,确保公正。
日前,一名年轻女子来到通江县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份委托书公证,就购房按揭等事项进行委托。该处公证员在接待审查该女子提供的材料时,发现其居民身份证上的头像与其本人相差甚远。公证员便询问该女子的出生年月日并要求其说出公民身份号码,该女子却一脸茫然。鉴于此情况,该处公证员及时终止了该公证程序,并严肃告知她,根据《公证法》第44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损害他人利益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该女子心虚不得不说出实情。她是受该楼盘的职业顾问之请,冒充在该楼盘购买房屋的一名在外地上班女性来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