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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首次明确恶劣天气中小学可调整作息时间

2015-06-29 14:17:01 相关案例: <%=link%> 本文标签:湖北十堰墙体广告

  湖北十堰墙体广告日前,市教学局就《十堰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校历》发布告诉,与从前相比,除了发布将来两个学期的日程组织外,本年首次将“恶劣气候、自然灾害情况下可调整作息时间”写入随校历发布的告诉,变成一大亮点。
  在市教学局日前印发的这份《十堰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校历》告诉中,规定第一学期,全市中小学一致于2015年9月1日开学,2016年1月29日完毕,全学期共22周。第二学期,全市中小学一致于2016年2月24日开学,2016年7月4日完毕,全学期共20周。
  告诉请求,校园必须严厉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严厉按相关规定组织学生的作息时间,严厉控制学生的在校周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担负。各单位和校园严厉按照校历组织,开展教学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更改日程组织,凡特别情况需更改校历的,必须报市教学局同意。对不严厉执行校历、课程方案,违背作息时间的单位和校园,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湖北十堰墙体广告记者查阅市教学局近10年印发的校历告诉,发现大都作出如上请求。而在本年校历告诉的最终,有这么一段描绘:“在呈现恶劣气候、自然灾害等特别情况下,各县市区教学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中小学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市直校园在呈现特别情况时,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
  据了解,对“恶劣气候、自然灾害情况下可调整作息时间”作明文规定,这仍是首次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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