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放贷900万元
2015-06-11 1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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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墙体广告江西某工程建设公司出纳辛某被外派至浙江温州分公司任出纳,他取出公司账目资金900万元放外贷,不到两个月,他就从中“大赚”36.5万元。6月4日,记者得悉,辛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南昌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上一年年底,江西某工程集团公司在例行的财政审计中发现,其温州分公司在2012年底到2013年年头两个月的时间里,有900万元的资金反常周转,事关重大,工作人员赶忙报案,很快,民警将嫌疑锁定在已离任的出纳辛某身上。
江西墙体广告本来,2011年辛某大学结业后就到该公司应聘,被公司外派至温州分公司做出纳。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辛某在和工地一个包工头聊地利无意得知,包工头李某因为资金周转不开,致使一个工地迟迟不能开工,就想经过付出高额利息的方法来借一笔钱。辛某听到这个音讯后就开端盘算,因为自个公司的钱都是自个管,何不将公司现有的资金拿出借人自个赚利息,用完了再还给公司,这样神不知鬼不觉。
所以,辛某计上心来。当年12月,辛某找到李某,称公司有一位亲属有一点闲钱,能够拿给李某用。后二人以月息2分5谈好,并约好1个月摆布将本金还上。第二天,辛某在没有取得该公司负责人赞同的情况下,将刚到账的900万元公司资金转给了李某。过后不到两个月,按约好李某还了900万元本金给辛某,一起付出了36.5万元的利息。辛某收钱后将本金归还了公司的账户,却将利息存入了自个私人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