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看是违章罚单细看是广告传单
2015-05-20 09: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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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处分通知单”吓得车主以为自个违停,细心一瞅,竟是商家的广告传单。如此“固执”的推广手法,究竟合法吗?
让人哭笑不得的“罚单”
16日正午,网友DJ向本报微信渠道反映:“今日在车上发现这张罚单,吓我一跳,还以为是真违章了,细心一看,本来是商家的宣传单,做成这样,真实不当。”
DJ说,当天上午10时许,他把车停在颐高数码广场的泊车场内,逛了一圈回来,居然看到一张“处分通知单”贴在车玻璃上。“车停在商家的泊车场里,咋就违章了呢?”DJ登时蒙了,急忙核对单子,成果让他哭笑不得。
当天明明是5月16日,单子上的日期却写着5月18日,并且泊车路段居然是长虹路,就连车商标都不是DJ的车商标。再一瞅处分理由,居然写着“室内有大宅,中心有旺铺”,处分成果更惊人:限一个月内持本单至某商贸城推广中心承受礼物处分及专属垂询!
本来,这是一张打着“处分”幌子的广告宣传单。
特殊广告惹人恶感
记者细心对比发现,交警部分的违停罚单叫《违法泊车奉告单》,单子上有单号、车辆商标、车身色彩、车辆类型、号牌色彩、违法泊车时刻、违法泊车地址、违背的交通法令详细条款等项目,并加盖交警部分的公章。
而商家的这张“处分通知单”,却标注着车辆商标、车身色彩、车辆类型、泊车时刻、泊车地址、处分理由、处分成果等项目,加盖的是某商贸城推广中心的印章。
17日,本报官方微博将这张固执的广告宣传单贴出,一时刻,网友们纷繁责备商家的推广手法“太过了”。
网友@熊关慢道表明:“推广流氓到极致。”@襄阳刘涛评论称:“好吓人的推广战略。”@小谢说:“做这样‘吓人’的广告,我必定不会去花费的。”
部分表明难处分,律师以为商家违法
这样的推广方法合法吗?交警、工商部分能同意吗?
记者征询交警部分得知,商家“单子”上的称号、内容、结构与交警部分的违法泊车奉告单都不相同,并且没有加盖法律部分公章,并不归于假造罚单,交警部分无法对商家采取强制措施。仅仅如此做法有些混淆视听,交警部分期望商家当即中止这种特殊宣传行动。
关于这种“罚单式”广告,市工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表明,商家为了达到广告效果,仿照交警部分开罚单的广告宣传方式确实欠妥,但广告单上的详细内容并无违法的地方,所以并不能对其进行处分。可是,工商部分将对商家进行劝止,引导其选用标准的广告方式进行宣传。
而一位资深律师清晰表明,商家的这种行动是违法的。罚单是由国家统一下发的法令文书,卖家仿照罚单张贴广告的做法涉嫌仿照法令文书,打乱了交警部分的正常法律,误导了市民。《广告法》第四条有清晰规定:广告不得富含虚伪的内容,不得诈骗和误导花费者。这种仿照违停罚单的做法是典型的诈骗和误导花费者行动,是显着的违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