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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为当“仙姑”两度“休夫”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2015-04-25 15:51:16 相关案例: <%=link%> 本文标签:广西墙体广告

 广西墙体广告 现年61岁的老妇罗某与丈夫结婚40余年,育有两男两女。退休后,她听信传言,认为“仙姑”算命灵验必须单身。为当上一名算命灵验的“仙姑”,2013年,罗曾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未获支持;今年,她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昨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法院作出判决,不准罗某与丈夫离婚。
  罗某夫妇系同村人,两人一起长大。1974年,年方20岁的罗某与比自己年长2岁的丈夫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共生育有两男两女。罗某原为小学教师,丈夫为企业职工。
  广西墙体广告2009年,罗某退休后,沉迷于为人占卜算卦,而且听信传言,说要当灵验的“仙姑”必须是单身。为此,2013年8月,罗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罗城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今年2月,她再次诉至罗城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结婚以来,已共同生活40年之久,并生育了4个子女,说明双方比较了解,已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婚姻家庭关系。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不同意。而是否准予双方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原告称共同生活期间,被告对自己和家庭不关心照顾,同时有家庭暴力的行为。但此主张不为被告所认可,原告也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故不予认定。虽然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仍无证据证实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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