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骗 为泄愤放火烧毁他人工厂
2015-02-02 09: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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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墙体广告 27岁的湖北人贺某,由于故意放火,致使别人产业遭受重大损失,近来被温州瓯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同时还责令补偿经济损失11.6万余元。而他放火的理由,竟然是“心烦”。
事情发生在上一年4月25日清晨4点多,温州瓯海区盛丰路一家鞋厂着火了。一个多小时后,大火被扑灭。通过评价,直接经济损失有10多万元。
上一年5月9日,犯罪嫌疑人贺某被警方捕获。警方问他为啥放火,是不是跟鞋厂老板有啥仇恨?贺某却淡淡地说:“心烦,想宣泄。”
案发前,贺某在邻近一家工厂打工,月工资也有五六千元。只不过他心里一向憋着一件事,怎样也想不通。他说,案发前半年摆布,他加入了一个传销安排,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被骗8000多元。
“以后,我一向失眠、心烦。加上作业压力大,平常就靠晨跑调节心态。”贺某说,案发当天,他跑步通过鞋厂门口,看到厂房门口堆着海绵和鞋材辅料,心情烦躁却无处宣泄的他,掏出了身上的打火机。
他看着火苗越烧越旺,心里既惧怕又觉得舒坦,以后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