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市民驾照莫名被记分之后续:又一市民称“被记分”
2014-08-21 11: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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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墙体广告 7月4日,本报刊登的《无人知道暗地运作之手是谁》,披露了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东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置窗口一民警使用别人驾驭证件,为自个兄弟的交通违法记载处置销分事务的违规现实。
8月20日,市民应先生致电本报热线投诉称,他的驾驭证在本年5月无端为一辆生疏车牌的小车处置了一同超速违法行为,怀疑驾驭证也被别人“借用”销分。记者查询发现,其时为应先生处置这起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0元、并记6分的公安机关,也是东湖交警大队。
事主反映:驾照为生疏小车处置了一同违法
“我前几天登录‘红绿灯’网站查询时,发现驾照的违法记载里,有一条由于在昌万高速公路‘超速’,导致被罚款100元、记6分的超速违法。”8 月20日上午,应先生通知记者,他的驾照一直在身边,本年也从未在昌万高速公路上行进,但却为一辆车牌号为赣AQ2687的小车处置了一同高速公路超速违 法,这实在很难让人知道。
应先生说他不光与这辆违法小车毫无联络,并且他从来没有前往交警部门处置过此类交通违法。他以为,已然按规则驾照记分必须作笔录,并自个签字、摁指印,那么驾驭证件怎样会在自个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记了6分呢?
记者查询:违法记载系东湖交警大队作出
记者依据应先生供给的自个驾驭证件查询发现,本年5月20日16时21分,东湖交警大队确实用应先生的驾驭证件,为赣AQ2687小车处置了一同发生在昌万高速公路的超速违法行为。
该辆小车的违法时刻系本年3月9日,违法行为代码为1636(驾驭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轿车、校车、危险物品运送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进超越规则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按规则,该起违法应罚款100元,记6分。
记者注意到,就在东湖交警大队作出处置的当天,当事人的缴款记载显示为“已交款”。也就是说,该起违法行为现已处置完了。
偶然的是,这起违法行为的处置时刻是5月20日,而应先生驾驭证的清分周期开始时刻正好是5月21日——只要应先生驾驭证记分未满12分,那么其所有分值都将在每年的5月21日零时起被清零。
东湖交警:未作出回复 也未调看摄像记载
由于驾车“超速”而被记分的驾驭人,与应先生有没有联系?在交警大队作笔录、按指印的这名驾驭员,究竟是不是应先生自个呢?为此,记者跟从应先生一同前往东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置窗口进行知道。
在东湖交警大队,应先生将疑问如实向窗口民警反映。民警通过调阅资料,相同证明其交通违法处置记载与应先生的反映彻底符合。不过,经办民警并未当场对应先生的反映作出回复,也未现场给应先生调看其时摄像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