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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学生“签合同”为哪般?

2012-02-09 13:37:21 相关案例: <%=link%> 本文标签:河南平顶山墙体广告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也应该是以种非常融洽的,但是你听过学校与学生“签合同”的吗?据平顶山墙体广告介绍,学生成绩提高有奖励,学生不准顶撞老师、不在教室说闲话、不谈恋爱等,若违反会被警告、记过、开除等。昨日,平顶山市一名高中生发的一篇微博,立即引来众人关注。记者联系该校校长,其表示,这仅是高二年级部分班主任的行为,学校对此并不知情,“愿望是好的,但做法不妥”。 

    高中生发微博,称学校要“签合同” 

     昨日,记者打开该高中生的微博,上面有一张“合同书”照片。 

    合同显示,甲方为平顶山高二某班班主任,乙方为学生。合同上方写着:“为了使我们班成为一个和谐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我们心情愉快,学有所成,考上理想的大学,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自觉遵守如下协议……” 

    甲方的义务:认真履行班主任义务,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乙方的义务:不顶撞老师,不逃课,不逃宿上网,不谈恋爱,不使用校园暴力,不在教室说闲话,不在自习课间随意出入教室,诚实守信,考试不作弊;卫生方面,自觉履行值日职责,保证教室、卫生区清洁;在学习上应该做到有计划,勤努力,善总结,天天有进步,保证每次模拟考试成绩年级排名不倒退,排名进步等次不同将获得不同等级的物质或精神奖励,提高100个名次者有重奖。 

    据平顶山墙体广告了解,合同还约定了罚则。根据违纪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学习成绩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者,自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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