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墙体广告:陕西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施行细则(以下简称异地高考施行细则),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昨日由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正式向公众发布。从2016年起,考生在我省参与高考,户籍在陕满三年不再是“硬请求”。《施行细则》中表示,既要维护陕西籍考生合理权益,又要统筹随迁子女在陕参与高考权益。省招办相关担任人此前承受采访时表示,允许随迁子女在陕高考表现了“以人为本”理念。
2016年起调整高考报名条件
2016年之前,我省高考报考继续执行考生自己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学籍及户籍均在陕满3年的规则。自2016年起,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调整为:除契合高考招生政审和身体安康规则外,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端,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则完成学业并取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程度考试成果。
除上述根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契合下列条件之一,即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自己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自己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寓居证3年以上,依照国度规则在陕交纳职工根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自己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寓居证,期间在陕交纳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寓居证时间与获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正常迁转可不受户籍学籍限制
随外出务工父亲或母亲在外省就读,不契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自己及其父亲或母亲初次户口注销并常住户籍在陕西的,考生在就读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出具证明后,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与高考。考生自己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顿、工作调动(指国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