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永元
墙体广告 2月24日,
四川省工商部门会集曝光了新
广告法实施以来,全省查办的4起违背新法的典型事例。
成都3家
房地产公司因宣扬出资报答、运用“最美、最交心、最快”用语等违法行为被
四川永元
墙体广告处分,别的一例为巴中一家护肤品店运用未成年人代言被处分。
成都远大蜀阳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为了进步某楼盘的知名度和
四川永元
墙体广告影响力,在该楼盘
广告中打出“南湖优异学区房”、“天府新区·中国西部新浦东,坐享增值红利”、“地铁盘价值一夜飙涨”等
广告用语,并运用
成都市天府新区计划的文化教育及交通设施展开对外宣扬,被天府新区工商局责令中止发布
广告,并处分金1万元。
成都市启阳恒隆置业有限
公司,在其某项目
围墙上及吊旗上运用“低门槛总价、高报答高收益”、“50-450平米中型新旺铺即买即增值”、“地铁增值股”等
广告用语,被天府新区工商局责令中
四川永元
墙体广告止发布
广告,并处分金15万元。
而
成都一方出资有限
公司在开发新都某楼盘时,在对外宣扬的展板、
墙体喷绘、DM单上运用“装下一切夸姣的家,当然得在最基地”、““新都首个巨幕影院和首个世界双语幼儿园亮相本楼盘”、“仅有购物基地旁的黄金旺铺……”等绝对化
广告用语,被新都区商场监管局处以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