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墙体广告 小茜,女,1971年2月出生,
蚌埠市人,因犯波折公事罪,近来被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4 年12月11日清晨2时许,小茜与兄弟在
蚌埠市国庆街排档就餐喝酒时,因小事被兄弟打了一巴掌,小茜遂拨打110报警。出警民警赶至现场后,小茜大叫“处 理欠好跟派出所没完”,且谩骂、推搡民警,对民警的劝说根本不予理睬,并将上衣脱至只剩内衣,追打民警。3时许,小茜追至出警的派出所,将值班室的门、民 警办公桌砸坏,后小茜被120急救车带走。当日7时许,小茜再次到派出所找出警“算账”,谩骂、脚踢民警。
龙子湖区法院认为:小茜虽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以暴力办法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波折公事 罪。到案后小茜照实供述自个罪过,
安徽蚌埠墙体广告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活跃补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体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小茜契合缓刑适用条件, 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为此,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