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墙体广告 1999年,高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七里河区敦煌路一套48.23平米的房子。2003年1月高先生去世。后代因奉养妈妈,切割房产对簿公堂。12月17日,七里河法院敦煌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妈妈垂暮,经此案原
甘肃墙体广告被告四人协商后,由大女儿高云奉养白叟,所住房子出租的费用用以妈妈张某某的平时开支,原告高洋、高林向高云每月付出300元用以奉养白叟。本来有序的日子后因三人定见出现分歧而发生变化。高林、高洋将妈妈接走送至养老院,因房产证在高云手中2015年3月21
甘肃墙体广告日张某某、高林、高洋将高云告上法庭请求房子切割。
原告以为,将妈妈送往养老院也是一种奉养责任。并且房子所属是已过世的高先生与张某某一切,高洋、高林具有产业继承权,能够提出切割产业。
在当日庭审中,被告律师出示一份录音证据阐明张某某并没有将大女儿告上法庭请求切割产业,并对张某某是不是自愿的提起诉讼提出异议。原告高洋对于白叟奉
甘肃墙体广告养疑问,提出三种解决方案。能够由他带至身边奉养白叟;房子出售所得费用用于白叟日子;房子出租所得费用用于白叟日子。
甘肃墙体广告原告高云表明她赞同房子产业份额切割明白,但希望轮番接妈妈到家住不赞同去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