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莱芜老字号”认定工作启动
2015-10-09 12: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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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市墙体广告发布 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和发挥老字号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效果,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 展开第一批“莱芜老字号”和第三批“山东老字号”引荐确定作业。“莱芜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具有代代传承的商品、技艺或效劳,具有明显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布景和深沉的文化底蕴,获得社会广泛认同,构成良好信誉的品牌。有关单位要具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93年(含)曾经;传承共同的商品、技 艺或效劳;有传承中华民族优异传统的企业文化等一系列确定条件。
具有“莱芜老字号”、“山东老字号”确定条件的单位,可向地点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莱芜老字号”、 “山东老字号”申报书,并按《莱芜老字号确定方法》和《山东省商务厅对于展开第三批“山东老字号”引荐确定作业的通知》请求供给有关材料。参与第三批“山 东老字号”引荐确定的单位须一起参与第一批“莱芜老字号”引荐确定;地点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承认有用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莱芜老字号”确定专 家委员会对各区提交的第一批“莱芜老字号”申报材料进行调查辨别、评定确定,提出确定定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局正式发布,并颁布牌匾和证书。